案件名称 |
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辽药监(稽六)罚〔2022〕4 号 |
被处罚企业名称 |
丹东大爱服装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05909082615 |
法定代表人 |
赵银城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 365bet资讯网_mobile bt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网在线手机版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给予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
1.没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46735 件(生产批号为 20220224 的 37338 件,生产批号为 20220226 的 9397 件);2.罚款 1841423 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待履行;罚款延期至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缴纳。 |
作出处罚的日期 |
2022-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