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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省市场监管局多向发力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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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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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与安全,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2.5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26万元;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乐享安全消费、放心消费体验,促进消费市场重新走上正常轨道。

        ——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消费安全底线。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坚守食品安全底线。沈阳市、大连市获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45.3万户,及时排查处置一批隐患问题,对1000人终身禁业。坚决遏制“大坑腌菜”反弹势头,整治新建土(泥)窖池800余个。创建357家食品经营放心单位,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2.1万家特殊食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自律,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现可视化监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14.08万批次,抽检量达到3.3批次/千人,数据质量全国第2

        坚守消费品质量安全底线。聚焦重点产品,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有效保障消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燃气具、成品油等119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458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6.1%;开展盲盒、儿童太阳镜、旅游商品等18300批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风险监测情况,通报风险监测预警信息。

        ——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针对食用油掺杂掺假、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成品油产品质量、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燃气具质量、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十大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铁拳”整治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行为,全省办结重点领域违法案件1.5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2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7批、112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围绕“网售禁限售商品”“三无外卖”“三假直播”“非法销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老人儿童用品质量违法问题”“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六项重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76条,责令整改网站269个次,提请关闭网站62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5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9件。

        加大商品价格监管力度。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组织全省10770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开展“百家企业万家药店稳价格保质量公开承诺”活动,全省专项检查、提醒告诫有关单位13000余家,监测网店30余万个次;立案81件,结案23件。

        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质量。紧盯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预防治疗疾病功效”“养老保健产业”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线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办案件90件,移送公安机关51件。其中,重点查办以免费赠送等方式针对中老年人进行会销案件8件,典型案例2件。

        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广告热点问题,持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开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会同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等11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遴选发布5起药品、医疗、食品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集贸市场2158家,涉及计量器具15306台(件)。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项行动,检查眼镜制配单位742家,涉及眼镜制配用各类计量器具2206台(件)。选取大米、调味料等16类定量包装商品,省本级开展监督抽查260批次。

        ——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强化消费环境协同共治。拓展消费者投诉渠道,积极推进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建设,发展326ODR单位,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与经营者解决消费纠纷,维权成本大幅降低。加强热点消费教育引导,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及消费预警通报。编写《保健食品消费提示》等多类特殊食品普法宣传材料,多渠道引导消费者“线上”“线下”共同学习。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答咨询6240人次。

        消费是稳定经济增长的基础动力。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我省也将“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写入了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今年的“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是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这充分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省委、省政府部署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使命,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强化市场监管工作,在守护消费安全、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上多点发力。

        一是全力守护消费安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坚持“两个至上”,紧紧围绕老百姓“衣食住行用”各方面需求,提高安全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入实施“食安辽宁”战略,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压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聚焦“两超一非”、餐饮具清洗消毒、特殊食品标签、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等重点问题,深化食品安全重症顽疾的攻坚治理,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开展1000家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加强小作坊产品抽检,指导、帮扶小作坊改造设备设施、改善卫生条件、提高生产加工水平;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体系检查,着力提升特殊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加大对老年妇女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智能产品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护农”等专项行动,开展燃气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

        二是聚力优化消费供给。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积极顺应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以质量提升促进消费供给不断优化。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着力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促进消费品质量升级、服务品质提高。强化质量品牌建设,实施“辽宁优品”认证,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树立一批产业集群质量品牌标杆,涌现一批市场知名度高、产品竞争力强的辽宁品牌。

        三是着力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聚焦消费者反映集中、诉求迫切的重点领域,集中攻坚、重拳整治,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突出网络市场秩序和社会热点问题治理,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强化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监管。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跟踪,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围绕民怨最深、危害最大、老百姓烦心、监管者揪心的难点问题,大力实施“铁拳”行动,加大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案例曝光力度,真正体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震慑几年的震慑警示作用。

        四是倾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将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筑牢消费者合法权益“防火墙”。持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聚焦民生关切、纠纷易发的行业领域发展ODR单位,鼓励广大消费者使用ODR功能快速维权。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回应消费者诉求。支持各级消协对消费者普遍关注、投诉较多的商品或服务开展社会监督活动。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违法线索,推进社会共治。